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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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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与研究生处工作职责
时间:2025-09-03 作者: 浏览量:

1.负责制订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、学科建设管理制度,组织和指导各二级学院进行学科发展与建设规划的制定。

2.负责学校学科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工作;对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进行预决算管理。

3.推进重点学科建设,负责各级各类重点(一流)学科的培育、遴选、申报、建设、管理、评估和验收等工作。

4.开展学科建设管理模式、运行机制、评估办法等调查研究, 为学校学科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提供参考。

5.负责学校学部制的推行与持续深化改革工作,对学部的学科建设、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建设及经费运行等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。

6.负责制定研究生工作相关制度。

7.负责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,负责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遴选、培育、申报、建设、评估与动态调整等相关工作。

8.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,包括研究生导师的遴选、推荐及考核工作,做好与其他高校联合开展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的相关工作。

9.负责研究生招生、培养、管理与督评工作;负责硕士研究生学位评定、授予与质量管理工作。

10.负责与学科、研究生建设相关科研平台或工作站的申报、建设、管理、评估和验收工作。

11.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